2021研究生成都落戶政策是什么?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們關注的重點除了住房還有就是落戶政策了,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有利于獲得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也同時便利了日常工作生活。那么現階段在國家開放政策的前提下,各個省市都在大力招納人才,對高水平人才的吸引落實到了落戶政策上。那么究竟研究生成都落戶政策是什么?下面跟一探究竟吧。
對于先落戶后就業的政策其實成都一直都有。在此前,研究生就可以先落戶后就業。因為本科學歷以上憑畢業證落戶政策出臺后落戶變的很簡單
一、最新成都落戶政策
2017年1月11日成都市發改委在其官網公布了,關于《關于加強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成都戶口代辦(19115957657)
在 《意見》 中明確規定了,要合理調控人口總量,優化人口分布,疏解中心城區人口,引導人口向成都天府新區等重點發展區域聚集,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人口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此制定了以下若干意見:
1、提升本市戶籍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①完善本市戶籍人口遷移服務管理辦法,本市戶籍人口應按規定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辦理戶口登記。戶口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市戶籍人口,應當按規定在實際居住地進行居住信息登記。
②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公開制度,本市戶籍人口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平等享受公共服務,人戶分離人員在實際居住地進行居住登記后符合相關規定的可就地享受相應公共服務。
2、提升來蓉人員服務管理水平
③制定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全面建立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
④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居住證積分管理體系,并適時動態調整。實行區域差異化積分,鼓勵和引導來蓉人員到中心城區以外的區域居住、就業。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本市急需緊缺型人才和職業(工種)給予積分優待。
⑤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相應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⑥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除國家、省、市另有規定外,來蓉人員戶籍遷入實行居住證積分落戶。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綜合承載能力對入戶指標實行年度計劃調控。
3、健全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保障機制
⑦建立市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市級有關單位按照職能職責制定相關具體實施意見,按規定報市政府審定后下發執行。
⑧根據人口服務管理需要,調整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建立按照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務的市級公共財政轉移支付機制。
⑨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平臺,建立統一、動態、共享的全口徑人口數據信息庫。加強統一協調,構建市級部門和各區(市)縣分工合作、高效運轉的人口數據采集、錄入、維護、利用工作機制。
在《辦法》中積分落戶的一些細則,比如積分指標、積分規則、標準分值等,現摘錄如下:
第二章 積分指標及分值
第五條 積分指標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導向指標組成,其中導向指標為加分指標。
第六條 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就業。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并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并依法納稅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我市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注的,每滿一年積5分。
第七條 導向指標
1、區域導向指標。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
第三章 積分規則及標準分值
第八條 積分規則
持證人的任一項基礎指標分值不能為0,否則取消積分資格。
持證人的總積分等于基礎指標和導向指標積分之和。
第九條 標準分值
標準分值為120分。居住證總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具備申請積分入戶的資格。
二、技能人才憑單位推薦可落戶
對于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憑單位推薦、部門認定辦理落戶手續。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提高落戶便利性,努力打造最開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戶制度,讓廣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三、對于未就業研究生入戶,接收函蓋章,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成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管理系統()填寫信息后,下載打印《未就業研究生接收函》,蓋章時持以下材料辦理;
1、學校出具的“未落實任何形式工作(含出國)”內容的未就業證明;
2、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注:代辦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檔案相對人身份證復印件,檔案相對人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須由本人簽署"委托***(姓名 身份證號碼)辦理畢業生報到入戶"意見并簽名。
根據閱讀上文內容介紹可知,關于研究生成都落戶政策這個問題,給出的解答是在現階段成都推行的政策下,研究生畢業后可先落戶、再就業。這一政策為研究生的生產發展提供了不少便利,也對城市吸納優秀新鮮血液提供了更好的條件。國家對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今后會有越來越多吸納人才的措施。